有毒的市场:金钱不该买什么?_大只500首页

斯坦福大学的伦理学教授黛布拉·萨茨在《有毒市场》中指出,市场主张(market claims)之基础就是各方互惠的自利;对于两个人来说,如果他们想要拥有平等的地位,他们需要把对方看作是独立主张的正当来源。他们还各自需要有能力提出自己的主张,而不需要对方的许可。

但是,还有一些特定市场可能会使人们变得温顺或具有奴性,将他们塑造成被动接受现状的人。当代经济学认为,市场中行为主体的能力和偏好是给定的,但特定市场中的媒体、教育与照护形塑了我们。更重要的是,它们形塑我们的方式可能与一个平等的社会相冲突……

在下文中,黛布拉·萨茨从伦理学与经济学的交互视角,指出为什么有些特定的市场是“有毒的”。

《有毒市场》,作者:[美]黛布拉·萨茨,浙江人民出版社2023年8月

黛布拉·萨茨在《有毒市场》中指出,市场主张(market claims)之基础就是各方互惠的自利;对于两个人来说,如果他们想要拥有平等的地位,他们需要把对方看作是独立主张的正当来源。他们还各自需要有能力提出自己的主张,而不需要对方的许可。

但是,还有一些特定市场可能会使人们变得温顺或具有奴性,将他们塑造成被动接受现状的人。当代经济学认为,市场中行为主体的能力和偏好是给定的,但特定市场中的媒体、教育与照护形塑了我们。更重要的是,它们形塑我们的方式可能与一个平等的社会相冲突……

在下文中,黛布拉·萨茨从伦理学与经济学的交互视角,指出为什么有些特定的市场是“有毒的”。

作者|黛布拉·萨茨

有毒市场:基本参数

我以对四个参数的刻画开始。依据这些参数,我们可以将那些人们认为尤其应被反对的市场与其他类型的市场区分开来。这些参数中有几个内在于经济学视角之中,因为如果其值过高,往往会破坏效率。但是,对有毒市场施加限制也有政治和道德上的理由。这就是为何就有毒市场而言,增加更多的市场并不总是一个恰当的回应。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的目标应为对一个特定的有毒市场施加限制,而不是让其更好地运作。

前两个参数描述了特定市场的后果。

1.有些市场会产生伤害极大的结果。

也就是说,一些市场的运作会引发有害(deleterious)的结果,无论是对参与者本身而言,还是对第三方而言。考虑一下导致一个国家自然资源基础枯竭,或者助长种族灭绝性内战的市场交换。或者,考虑一下能够抹掉一个人的资源的一次股票市场交易。

当然,许多市场的有害结果并没有引起我们的反感;我们认为,价格的起伏是自然而然的事。但有些市场结果是如此之消极,伤害如此之大,以至于它们几乎总是引起人们的强烈反应。这种伤害究竟有多大呢?根据拉维·坎伯(Ravi Kanbur)的提议,我们能够以此作为回答该问题的自然起点:一个市场的运作使人陷入赤贫。例如,一个粮食市场的运作使一些人忍受饥饿,因为他们无法负担供求关系确定的粮价。这肯定会使我们感到不舒服。

然而,市场也可能对个体造成极大的伤害,其方式不仅仅是置其于赤贫之中。阿玛蒂亚·森对人们的两种利益进行了有益的区分:福利利益(welfare interests)关乎一个人的整体善,而能动性利益(agency interests)则关乎一个人参与那些影响这种善的事项的能力。两种利益是相互依存的,但它们是不同的东西。(比如说,一个和善的独裁者也可以满足我所有基本的福利利益。)我们可以为人们定义一套基本利益,即最低水平的福利与能动性的利益,并将伤害极大的市场结果定义为,那些无法满足这些基本利益的结果。基本利益的理念是为了捕捉这样一个想法:一个适当的、最低限度的得体的人类生活,拥有一些普遍特征,这是一个“不允许任何人沉沦于其下的底线”。

《美国工厂》剧照。

2.除了会带来极大的个体伤害,某些市场也可能对社会而言伤害极大。

这些市场的运作会破坏人们以平等者身份、作为拥有平等地位的个体互动所需的社会框架。当然,关于“以平等者身份互动”的含义,以及这一理想的范围,哲学家们存在着分歧。我认为这一理想之内容来自一些前提条件,有了这些前提条件,个体才能够对彼此提出合理主张、彼此进行互动,而不必相互乞求或逼迫。市场有助于实现这一理想,因为市场主张(market claims)之基础就是各方互惠的自利。但是,市场也可能破坏这一理想。请考虑这样一些市场:它们的运作会破坏一个人的能力,她需要这些能力以对自己的权利提出主张,或者参与到社会中去;这是困扰童工市场和债役的一个问题,我会在本书第三部分讨论此类案例。或者,请考虑这样的事实:特定市场可能会使人们变得温顺或具有奴性,将他们塑造成被动接受现状的人。当代经济学认为,市场中行为主体的能力和偏好是给定的,但特定市场——想想媒体、教育与照护——形塑了我们。更重要的是,它们形塑我们的方式可能与一个平等的社会相冲突。

一个特殊的案例是,有的市场会对民主社会中交易各方作为平等公民的地位有害。这个案例从关于平等地位的较小概念开始,逐步上升:它与某个时刻不同个体之间的平等有关,即他们作为共同审议者、共同参与者制定适用于他们自己的法律时。这种平等预设了对市场及其范围的额外的限制。请回顾詹姆斯·托宾所说的话:“任何优秀的经济学专业二年级研究生都可以写一篇简短的考试论文,证明投票中的自愿交易能够增加卖家和买家的福利”。但是,民主进程的合法性取决于对这种交易的禁止。我将在本章后面讨论这个案例。

接下来的两个参数刻画了特定市场的来源,即市场主体的基本条件:

3.有些市场的特点是,市场参与者的知识与能动性非常薄弱,或者高度不对称。

帕累托效率结果假定,行为主体完全了解其行为的后果,而且对他们所交换的商品拥有完整的信息。但是,正如经济学家和另一些人所广泛指出的,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假设并不成立。由于其中一些直接参与者缺少重要知识,或者由于市场对没有参与市场交易的人带来了严重的间接影响,能动性失灵(agency failures)就会发生。如果契约的一方或双方对重要事实或者契约的未来后果有所误解,我们就不能假设交换是一种帕累托改进。

当然,所有真实的市场都存在不完美信息。但在某些情况下,这种不完美信息很可能会产生伤害极大的后果。当交易启动与交易完成之间存在巨大时间差的时候,这种情况最有可能发生。我们很难预测一个人的未来偏好。请考虑一下,一位女性出售她生育能力的案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怀疑,一个从未怀孕的女性能否真正知道,出售她对自己生产的孩子的权利,会带来怎样的结果。

当然,一个契约对行为主体可能有潜在风险的事实,并不意味着契约不应对行为主体有约束力。不然,大多数契约就失效了。然而,在面对有害的结果时,信息失灵和我们对特定市场的评价是有所关联的;特别是,这种失灵足以阻止对一类市场交易的证成:这种证成仅仅诉诸此类市场交易是双方自愿的这个事实。因此,如果代孕契约中的能动性很弱,而代孕者正因要放弃她所生孩子的想法而崩溃,我们将更不太可能认为,仅仅基于曾经达成过协议,执行契约这一行为就能得到证成。

尽管大多数被弱能动性刻画的令人不安的市场都涉及伤害极大的结果,但即便在没有伤害的情况下,我们也有可能对这种市场感到担忧。这类市场包括:以幼儿为目标的产品市场;那些涉及生产、购买和传播信息的市场(就一个紧迫的政治问题而言,此类市场贩售的信息未能提供相应的替代性观点);以及那些产品基于欺骗的市场,即使它们没有造成重大伤害。

能动性问题也出现在这样的市场中:受影响的一方没有直接参与交易,而依靠其他人为她进行交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确定这一方自己是否真的从交易中受益。比如说,在大多数童工案例中,是父母代表了孩子,交易了孩子的时间与劳动。许多形式的童工给工作中的儿童带来极少收益或完全没有带来收益,在某些情况下,童工严重地干扰了儿童成长为一个健康的、正常运转的成年人的能力。另一些受影响方没有直接参与交换的市场还包括,交易一个国家重要的稀缺自然资源(比如雨林中的木材)的市场,这可能会影响到后代和全球的其他人。

《食品公司》剧照。

4.有些市场反映了交易方之一潜在的极端脆弱性。

卢梭写道,任何公民都不应该“富有到可以购买他人,而没有一个人应该贫穷到被迫出卖自己”。当人们带着相去甚远的资源,或者大不相同的理解交易条款的能力进入市场时,他们针对彼此的脆弱程度就是不相同的。在这种情况下,弱势的一方就有可能受到剥削。比如,当一个极度贫困的人同意以大减价抛售一项资产时,即便这项交易有助于改善其福祉,我们也有理由担心:他的一些境况使其心甘情愿接受对他的资产的一个报价,而在拥有一个体面的备选方案时,没有人会接受这个报价。当一个人在极端脆弱的情况下签订契约时,他很可能会同意几乎对方开出的任何条件。利用交易行为主体的脆弱性的市场的其他例子还包括:供应商数量很小的急需商品市场,以及参与者对所交换商品的需求高度不平等的市场。

有些市场不仅反映了市场主体之间不同的、不平等的潜在地位,而且还可能通过其运作强化这些地位。比如,孟加拉国最近出现了饥荒,因为主食大米的价格迅速上涨,到了穷人买不起的程度。相比之下,富人家庭就可以避免价格上涨的风险,因为他们通常从佃农那里得到大米,作为他们使用其土地的报酬。这样一来,他们就能够有大米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还有剩余的大米可以出售。

因此,我们有两个关于市场来源的维度,以及两个关于市场后果的维度。我们可以用这些维度来思考特定市场的可接受性(见表1)。

若其中一个维度或几个维度的值很高,这就可能使任何市场在我们看来是“有毒”的。考虑一下钻石市场,其销售被用来资助残酷的内战。许多人认为,这样的市场是令人憎恶的。根据在此的分析,理解我们对此类市场的负面反应的最佳方式,不仅与其伤害极大的结果有关——它延长了血腥的内战,令成千上万的人死于其中,因此才被称为“血钻”——还和那些受到市场影响的人的弱能动性有关,这些市场助长了战争的进行。我们对这种市场的不安似乎与钻石的社会意义无关,也与买卖双方潜在的收入不平等关系不大。

同时,尽管在理论上说,任何商品的市场都可能变得有毒,但就这些参数而言,某些商品的市场会比其他商品更有可能获得更高的值。考虑一下那些只有绝望之人才会选择交换的商品的市场。有些人认为,绝境就是肾脏市场的一个特征。

其中一些参数很容易被纳入当代经济学进路之中;比如, 对有害结果和信息失灵的关注,就可以被纳入福利经济学与新 古典经济学的观点中。好几位作者,特别是拉维·坎伯和迈克 尔·特雷布利科克(Michael Treblicock),就已经做到了这一点。他们表明,经济理论本身具有许多可用的资源,可以用来 处理许多成问题的市场。尽管如此,市场还是提出了不少政治 哲学与经济学问题。市场允许人们对其共同境况进行切割,还 能从中退出,从而可能会破坏人们之间的重要关系。在我的进路中,大多数有毒市场的核心特征与它们对人们之间关系的影响有关,尤其是平等地位的横向关系。对于两个人来说,如果他们想要拥有平等的地位,他们需要把对方看作是独立主张的正当来源。他们还各自需要有能力提出自己的主张,而不需要对方的许可。这就要求,每个人都应拥有某些类型的权利与自由,以及非常具体的资源,比如接受某种程度的教育。

种姓、世袭特权和不平等的基本人权等理念都与平等地位对立。平等地位的主张坚持认为,所有个体都拥有平等的道德价值。尽管也许我们可以用经济学的术语解释平等地位的理念,但要实现这样的解释并不容易。正如我在讨论那些在社会地位、公共空间方面受排挤的身障者时所强调的,平等的收入和财富本身并不意味着平等的地位。

为什么不让人们签订涉及奴役的劳动契约,或者在违约的情况下,给予劳动奴役作为补救的契约?这些曾经是常见的做法;稍后我将表明,这种做法与自由至上主义选择理论和福利 经济学都是兼容的。但那些认为债役市场的问题在于它不符合人类平等地位的概念的人,有理由禁止这种契约安排。

作者/黛布拉·萨茨

摘编/李永博

导语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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