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作《游侠列传》以推重侠客。史家专为游侠立传,固然自史迁始,至班固终。虽则如顾颉刚所言,“范晔作史,不传游侠,知东汉而后遂无闻矣。”但汉魏名人号为“任侠”“尚游侠”者史不绝书,待到南北朝时,胡风浸染之侠,尚武任侠之俗尤盛,《南史》《北史》《齐书》《梁书》之中描述豪杰性格,常有“雄豪任侠”“仗气任侠”“好游侠”“性任侠”的词句,到了《隋书》中,这种性格甚至被赋予了地域风俗的含义:“(冀州之地)俗重气侠,好结朋党,其相赴死生,亦出于仁义……自古言勇侠者,皆推幽、并。”
及至唐代,“侠”风兴盛,侠义文学与咏侠诗歌爆发,侠从史家实录转为文士幻设,侠文化在唐宋之间,经历了历史性的转折。
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是,与司马迁的态度不同,班固虽然在《汉书》中保留了《游侠传》,却并不认可侠,一方面承认他们在道德上有“绝异之姿”,另一方面又认可“侠以武乱禁”的论断,认为西汉社会游侠流行的原因是,没有“明王在上”以礼义齐民,百姓不能知禁而反正。故此,《汉书·刑法志》中描述东汉初年,建武、永平年间的中兴景象时,以“邑无豪杰之侠”为显例。
可见,自西汉景帝、武帝时代开启的,与地方上武断乡曲的豪杰之侠的战争,在绵延两百年之后,看似以汉王朝的胜利而告终,然而,随着东汉王朝的衰微,游侠由一种治世之下家族传承的异行,逐渐转变成一种区别于一般官僚士大夫的生活方式,比如凉州三明之一的段颎,年少时就“尚游侠,轻财贿”,随着年龄的增长,却“折节好古学”,以狂放任性知名的嵇康则是“尚奇任侠”。
甚至东汉王朝的掘墓人,无一不与侠有关,如董卓“少好侠”、曹操“任侠放荡”、袁绍“好游侠”、刘备“豪侠少年争附之”、孙权“好侠养士”、袁术“尚气侠”等。自此之后,中原大地爆发了长达数百年的战乱,成为豪杰用武之地,也是各种侠的温床,直至隋末唐初,豪侠们最后一次在政治舞台上大放异彩。
本文出自新京报·书评周刊2024年5月17日专题《侠》。
撰文|刘三解
男儿不惜死,破胆与君尝
玄武门之变中李世民“被迫”指使豢养的门客斩杀了自己的亲兄弟太子与齐王,出自明万历刊本《新刊徐文长先生评唐传演义》。
《旧唐书》记载:“时隋祚已终,太宗潜图义举,每折节下士,推财养客,群盗大侠,莫不死力。”唐高祖李渊于太原起兵之后,各地豪侠纷纷响应,比如盛彦师“少任侠”,率宾客千人到汾阴投奔李渊;李神通“少轻侠”,与京师大侠史万宝、河东裴勣、柳崇礼在关中鄠县举兵响应,后封淮安王;柴绍“任侠闻于关中”,李渊妻以平阳公主,后封谯国公;丘和“少时重义任侠”,归降唐朝时,李渊亲自起立迎接,引入卧内,谈论平生之事。如此种种,只是唐初招贤纳士的一部分。
占领长安之后,李渊更是发布了《授三秦豪杰等官教》,明确号召“侠少良家之子弟”投奔自己,许诺“縻之好爵”,表现出了对豪侠少年的一视同仁,这种政治姿态充分承认了“侠”的合法地位,而非如汉代一般,将其视为统治的不安定因素。
这与唐王朝与汉王朝的制度侧重不同有关,汉王朝的赋役负担对贫民、富户理论上平均,实则是主要损害贫民的利益,在任官体制上,州郡豪杰则多数只能在本地出仕,容易形成持续、稳固的地方势力;而唐王朝的服役负担则主要向富户、强户倾斜,尤其是兵役,甚至强制富户为贫民士兵置办衣粮装具,在任官体制上,则全国一盘棋,不给地方豪强武断乡曲的机会。所以,唐王朝有足够的体制空间来吸纳侠少豪杰,不需要通过运动式的打击来削弱之。
这种“容纳”的结果就是,唐代宗族豪侠的势力逐渐衰落。虽然隋末唐初的群雄之中,不乏宗族豪侠,如薛举、李轨、梁师都等人,以及前述的唐初功臣,可随着唐朝统治的稳固,我们已经很难在史书记载中看到“权行州域,力折公侯”的豪侠了。说得直白些,曾经是体制对抗者的侠,在唐代已经湮灭,代之而起的,是以个人身份行侠仗义的独行侠。
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
《长安三万里》剧照,诗仙李白少年时也曾有过一个侠客梦。
《剧谈录·潘将军》中说:“京师多任侠之徒”,至于具体是哪些人,品流相当复杂。比较确定的是,高官贵族已经很少有“任侠尚气”的评价,下级官吏和军将比较多见,如十八岁考中进士的郭元振,受任通泉县尉后,“任侠使气”,曾经盗铸私钱和略卖辖区百姓一千余口,得来财物养育宾客,此人后来得武则天赏识,官至宰相。有“伉侠”之称的范阳掌书记甄济,面对安禄山的威逼,竟能引颈待之;泾原兵马将刘海宾则“以义侠闻”,与名将段秀实为友,后二人一同谋刺叛将朱泚,双双遇害。
可见,此时的侠,已经需要以“义”“伉”冠之,才能保证侠行的正义性,因为实在太过泛滥,不仅当兵的有“禁军侠少”,文人也有“少有侠气,所从游皆五陵少年”的王之涣,“少任侠,手刃数人”的李白,体弱多病,少威仪的陈子昂也是自幼“驰侠使气”,还有“少放肆为侠行,因酒亡命杀人”的刘义,“以豪侠为事”的赵中行,就连僧道也有《酉阳杂俎》中的僧侠、京西店老人、兰陵老人,《唐摭言》中的宣慈寺门子等。
更恶劣的,则是种种为人驱使的“伪侠”“豪武”,比如《唐语林》中说:“天宝以前,多刺客”。《唐国史补·故囚报李勉》亦云:“天下未有兵甲时,常多刺客”。武周时雇侠客杀人“须绢二百匹”。唐德宗时宰相窦参就以“畜养侠刺,交通节将”之罪被罢黜,之后的唐宪宗朝,更是“奸人遍四海,刺客满京师”。张读《宣室志》中提到的李生“好与侠客游,往往掠夺里人财帛”,王建《羽林行》中则说“长安恶少出名字,楼下劫商楼上醉”,可见,中唐之后的侠少们已经堕落到盗贼的层次,这还不算最恶劣的,《酉阳杂俎》中的盗侠更有“前后杀人,必食其肉”之说。
这些人与《韩非子》中提及的“私剑”如出一辙,或依附强宗豪右,或投靠节镇幕府,为非作歹、无恶不作。比如唐肃宗时新安豪侠沈千载就曾交结椎剽之党公然劫掠,地方州县官竟无力镇压。至于节帅们豢养的刺客,在唐宪宗时当街刺杀宰相武元衡,以至于长安城门加设岗哨,看到“伟状异服、燕赵言者”就要严加盘问,才能放行。
可见,侠不但行为上失去了正义性,就连外形上也一目了然,其间的鱼龙混杂,自然可以推知。当时的侠,“浑身装束皆绮罗”“锦衣鲜华手擎鹘”者有之,举止与常人无异者也有之,不过冯翊在《桂苑丛谈》中提到,有人以“非常人装饰”冒充侠士,可见唐代市井游侠的装束确实与常人不同,结合上面说的“伟状异服”,应该近似于嬉皮士和杀马特了。
正因为侠的品流堕落,中唐名相李德裕才撰写了名篇《豪侠论》,其中说到,“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难兼之矣……士之任气而不知义,皆可谓之盗矣。然士无气义者,为臣必不能死难,求道必不能出世。”简言之,士大夫如果只是尚气任侠,而不知义之所在,其行为无异于盗贼,而士大夫如果不具备这一缕侠气,作臣子必不能为君王死难,求仙问道也得不到正果。那么,这缕侠气到底在哪里呢?
白刃仇不义,黄金倾有无
张大千绘红拂女。红拂这一隋末唐初的传奇女子,成为后世侠女想象的重要灵源。
事实上,秦汉之前,侠与刺客并非一个群体,《韩非子》中的“侠”与“私剑”并称,《史记》中游侠与刺客各有专传,直到唐代,才将刺客与侠混同。邵志国在《唐代刺客文化考》中就曾论及,在很多情况下,唐人和我们都很难对刺客和侠客作出区别。根本原因就在于,曾经仗义疏财,蓄养宾客,从而“立强于世”的宗族豪侠,在唐政权的法度之下,已经被裂解为原子化的家庭个体,丧失了他们独立社会势力的地位,而只能依附于体制内的强者。
不过,由于统治者存在一定的伦理追求,对于符合标准的个体暴力行为,并不抵触。比如复仇,替父报仇、为友报仇是体制能够接受的合法暴力,也符合百姓对侠义行为的期望,故此,相关的侠风盛行不衰。比如《新唐书·杜审言传》中就记载了杜审言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当时,州司马周季重、司户参军郭若讷构陷杜审言入狱,将要害死他。杜审言年方13岁的儿子杜并,于袖中藏利刃,于酒宴中刺杀周季重,左右侍从杀死了杜并,杜审言由此获释,返回了洛阳。
《旧唐书·列女传》也有孝女为父复仇之事,孝女姓卫,字无忌,6岁时,父亲被同乡人卫长则所杀,长大后,有一天她叔叔宴客,仇人在座,卫无忌复仇杀人后到官自首,说父仇已报,请判自己死刑,唐太宗得知案情后,予以赦免,并把她迁到了雍州,赐给田宅,命地方官以礼婚嫁。类似的血亲复仇案件还有不少,基本都得到了统治者的宽容和推崇,正因如此,一人一剑,血溅五步的复仇,成为了唐朝人对社会公正的最后期盼。
以侠义小说为例,初盛唐时的数目非常少,牛肃《纪闻》中有4篇,张文成的《朝野佥载》有6篇,表现的内容主要是仗义和炫技。
其中,《吴保安》写吴保安为赎朋友郭仲翔筹集千匹绢, 弃家十年, 将郭赎出南蛮。吴保安死后,郭仲翔负其骨归乡安葬,为之料理后事,妥善安置他的孩子。《裴伷先》则写裴伷先因其伯父遇害而被贬岭外为民,被武则天召见,因仗义执言被贬南中。后来,潜逃回乡,又被贬北庭,结果做买卖五年,得到千万家财,又娶了突厥可汗女儿,门客达千人,之后被赦免,官职一年四迁。
这两篇的写实成分还大一些,《朝野佥载》的几篇就比较怪诞了,柴绍弟会飞檐走壁,宋令文、彭博通有神力,炫技之余,篇幅还相当短小,《周李详》只有76个字,《彭闼高瓒》更不足70个字。整体来说,现实关怀很少,应该与唐朝前期的社会矛盾相对缓和,且朝廷管制严格有关。
以安史之乱为界,唐代中晚期的侠义小说进入了爆发期。小说中的民间游侠尤其多,仗义逞技和报恩复仇是主要内容,比如《车中女子》《田膨郎》《潘将军》《京西店老人》《兰陵老人》《崔慎思》《昆仑奴》《红线》《聂隐娘》和《上清传》都属此类,涉及侠中有胥吏,如周李详,有市井中人,如京西店老人、兰陵老人、周皓,有专职的刺客,如李龟寿、聂隐娘,有屈身为奴的,如昆仑奴、上清、王义和红线等。
《刺客聂隐娘》剧照。
不过,这里面又有区别,报恩的典型者如《无双传》中的侠士古押衙,他为报王仙客知遇之恩,深入戒备森严的宫廷,救出无双,让有情人终成眷属,自己却自刎身亡,有古君子之风。复仇的典型者如《谢小娥传》中的谢小娥,父亲与丈夫在行商途中被盗贼所杀,得知仇人姓名之后,谢小娥乔装为男子,潜入仇人家中做佣人,终于伺机杀死了数十名盗贼。唐传奇《崔慎思》《贾人妻》中的故事与之类似,都是“弱女复仇”,正符合李德裕所说的,“侠非义不成”。
反观《红线》《聂隐娘》则差别较大,主题都是“报主”,且主君均为割据一方的节度使,因为蓄养之恩,就以奇技报之,可谓呼应时代脉搏,主旨却距离除暴安良差之远矣。
千里长安名利客,轻离轻散寻常
有现代“剑圣”之名的于承惠先生饰演的“黄河大侠”马义,生活在唐末乱世之中,目睹各路王爷争权夺势杀伐不休,自己的女儿也惨死于刀兵之下,于是愤而复仇,为天下苍生除恶诛暴。践行了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侠客理念。《黄河大侠》剧照。
宋代传奇之中,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快意恩仇、血债血偿的故事仍有体现。如《王实传》中,王实母亲与同乡张本私通,导致其父蒙羞而死。王实自知无力为父报仇,他就与杀狗屠夫孙立喝酒结交,时常馈赠钱物,孙立感激王实的恩情,在其提出代报父仇请求后,不顾妻子怀孕,杀死了王实的仇人,又甘愿领罪。断狱的太守由此慨叹,孙立真是一个义士。
看起来快意恩仇,故事的味道已经有一些功利,王实目的性极强地用一些钱财帮助,绑定了孙立,孙立固然是义士,王实的人格很难让人共情。类似的情况,在宋代侠义故事中并不鲜见,宋代传奇中的“侠”较之以往更理性、更懂得权衡利弊。这些“侠”的角色,与传统概念的“侠”渐行渐远。
在《侠妇人》一文中,董某独自困在异国,因为中原战乱,不得归家,侠妇人请来一位虬髯者护送他们回家乡,自己却因故不得同行,就千叮咛万嘱咐董某,回到家时,虬髯者一定会拿出很多钱来给你,你千万不能要,退却不过时,就把这件袍子给他看,因为虬髯者受过我的恩惠,这回把你送到家,不足以报答,应该把我也送回去才够,如果你收了他的钱,他就会说已经报答完毕,不管我了。
这位虬髯者冒着生命危险报恩,确实符合重然诺的豪侠气概,可是这个斤斤计较的恩德算法,就实在是太小市民了,权衡轻重、等量回报,已经取代了不惜一切的报恩思维。
更有意思的是,“侠以武犯禁”的武,在宋代也走向了分化,一方面,走向了文人化。比如费衮《梁谿漫志·范信中》里的范寥,年轻时“豪纵不羁”,因醉酒杀人而亡命他乡,可这么个人非但没有武艺描写,反倒能作诗、答题,书法也很精妙,至于他的侠行也很简单,因醉酒闹事被雇主驱逐,得某州太守翟公收留,翟公待之深厚,后赠之百贯钱使去。范寥听闻翟公仙逝的消息,大哭吊唁,第二天却带走了灵堂陈设的金银器皿。可在黄庭坚离世时,范寥又变卖这些东西,为黄庭坚操办后事。偏偏小说中并没有交代他与黄庭坚的交情,此举很有些杀熟的嫌疑。
至于武的另一方面,则走向了市井化,也就是详细描写各种市井异人的能力,打斗的细节等等,为长篇武侠小说的流行,创造了条件。在细节上,尤其热衷于展示奇观,比如《任愿》中的青巾者就自称为刺客,声称自己有大冤情,忍了几年时间,终于报仇,“乃于袴间取乌革囊,中出死人首,以刀截为胔……食其肉……取脑骨,以短刀削之,如劈朽木,弃之于地。”这种对于脔割人体,食用人肉的残酷场景的热衷,在《水浒传》中也可见一斑。
明天启刊本《水浒忠义传》中经典一幕,“鲁提辖醉打镇关西”。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延续自唐传奇《聂隐娘》《红线》《昆仑奴》的,侠义文学与神仙道术的融合,比如《林文叔》中的妇人是一位“在仙鬼之间”的侠女,能上诉天,下讼阴;《任愿》中的青巾者“能用药点铁成金,点铜成银”;《解洵娶妇》中解洵负心薄幸,酒后殴打妇人,“妇翩然起,灯烛陡暗,冷气袭人有声,四妾怖而仆。少焉,灯复明,洵已横尸地上,丧其首,妇人并囊橐皆不见。”
可见,及至两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不再被政治伦理所捆绑,平民社会对于“侠”的理解,已经在潜移默化地脱离“义”和“侠”的二元结构,人们对于孝子、孝女、血亲复仇之类的故事逐渐失去了兴趣,而是转向更广泛的娱乐化,“侠”也不再是高不可攀的世外高人,而是身边的平常人,有算计,有权衡,这是真正的“侠隐”,也是中国社会真正的进步。
石工安民本是北宋末年的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工匠。当权蔡京及其党羽,将司马光等人打成所谓“元祐党人”加以迫害,并将其姓名刊刻石碑。当时朝中正士噤声,无人敢言,唯有长安一位刻字石工安民拒绝刻碑,说:“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马相公者,海内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虽小民亦可称为侠士。
作者/刘三解
编辑/李阳
校对/薛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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