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是我国著名法学家。1948年至1949年,江平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考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江平进入中国政法大学前身北京政法学院任教。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
江平曾主持制定新中国第一部民事法律《民法通则》,有“民法泰斗”之称,与佟柔、王家福、魏振瀛并称为“民法四先生”。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精解》《中国律师办案全程实录》《物权法》等专业作品之外,江平还著有《沉浮与枯荣——八十自述》《我能做的是呐喊》等多部自述与随笔作品,这些作品也在更广泛的公共生活中引起强烈的回响。其中,《沉浮与枯荣》不仅记录了江平的治学历程,也堪称中国法治进程的缩影。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曾评价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心怀天真理想的革命青年”如何在苦难和煎熬中思索和磨练,最终成为一位“只向真理低头”的知识分子。
江平始终坚持不懈地为保障人民的私权鼓与呼,持续不断地在公共事件中发出自己的声音。作为改革开放重要的见证者和推动者,江平曾说,改革开放40年最核心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市场,二是法治,两者相辅相成。“中国改革需要制约公权力,否则就无法建立市场经济,也无法保障私权”。在多个采访中,他都提及约束和节制权力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把握公权与私权之间的平衡至关重要。
撰文/刘亚光
编辑/罗东
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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