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似乎总是很矫情。别人都能忍受,就他事多,菜里不小心放了香菜,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没必要大惊小怪,还给别人脸色看,不喜欢吃,“自己择出去不就好了吗?”。
另一些人总是过于多愁善感,一个不好笑的故事,笑得让人尴尬,而一段庸俗的感情故事,完全是些套路,他也能流下泪来……突然地哭,突然地笑,就是不能自持。别人都能,而你为何不能呢?又不是些特别困难的事。
有一些时候,一些似乎不值一提的小事,就让这些人慌张、失眠,安慰也没什么用。我们也总是不免抱怨一句,“就这点事,至于吗?”
这样的一种状态我们可以统称为“高敏感”,这也是一种令人喜忧参半的人格特质。高敏感人群的大脑可能会因为信息超量而感到不堪重负,从而崩溃。但同时,他们也拥有比普通人更加活跃的想象力,也有着更加丰富的内心世界。
近年,关于高敏感这一心理特质,也在出版界引发了一个小小的出版热点。《高敏感是种天赋》《拥抱你的敏感情绪》《细腻的人》等都是代表性作品。最近,心理学家法布里斯·米达勒的《高敏感:被低估的品质与天赋》也聚焦同样的问题。今天我们结合心理学家们对“高敏感”的阐释,聊一聊敏感与自恋、敏感的社会性与历史性,我们会发现:高敏感人群不仅需要自身的努力摆脱精神内耗,同时整个社会文化也需要建设一个更加细腻友好的社交环境。
“就这点事,至于吗?”
有些人对世界的感知比另一些人更加敏锐。
在一个人只能听到噪音的时刻,另一个人能一清二楚地听到风声、电钻声、摩托车声、人声、鸟叫声。我们在很多文艺作品中,都见过具有绝对音感的人。有些是感官的敏锐,有些人是情感的敏感,以至于能够对远方的人们的幸福或不幸感同身受。如果说,“孺子将入于井”的恻隐之心是近处感同身受(既感同于孺子,也感同于孺子之父母),通过文字的阅读、影像的传播,而对受苦难的人心有戚戚,则是远处的感同身受。但我们说一个人非常敏感的时候,我们似乎更多在说感官上的、情感上的事务。但我们也不应该遗忘那些理智上的敏锐。我们常会说,某人很聪明,能一下子抓住问题的核心,或者有很高的学术敏感度,直觉地抓住要点,这其实也是一种高敏感。
米达勒似乎更在意前两者,对后者少有着墨。当然,他也意不在此。他是在提醒我们,有些时候,有些人的“大惊小怪”不是因为矫情,不是因为“作”,只是因为敏感。这是不能自持的。很多时候,它不是意识层面,乃至心理层面的,而是生理层面的。一个听觉灵敏的人,半夜就是会因为一点儿响动而醒过来。因为你听到的是针尖落地的声音,而在他听来,也许是轰天响雷。对此,我们不应该以我们的尺度去苛求高敏感的人。但我们常常有意无意间如此要求高敏感的人,因为与他人不同,高敏感者倾向于将自己视为异类,为合于常规,高敏感者不得不强迫自己去改变他所不能改变的事情,这样的代价往往是迷失真实自我,痛苦地迎合他人。
《高敏感》,[法] 法布里斯·米达勒 著,赵婉雪 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23年6月。
但高敏感的人只是不同的人,不是“不正常的人”,米达勒提醒我们,要去面对和接受自己本来的样子,不应该把高敏感看作是纯粹负面的东西。而是要把它看作是积极的可能性,适当地发挥高敏感有利于我们去把事情做好,因为它其实是一种你高于他人的品质与天赋。米达勒甚至结合科学研究,认为从进化角度讲,特定社会要有15%-20%的高敏感人群,方可维系一个社会的运行。要有人敏感于自然与社会中的风险,做出创新与尝试,应对挑战。
敏感的人自恋吗?
对于过度敏感的人,我们常会指责他们过于自我中心,过于自恋。笔者认为米达勒在书中不同地方给出了两类很有力的回应。一个是高度敏感的人,对于他人的疾苦喜乐其实更能共情,反而是我们常人更麻木无情。另一个是重新解释自恋,认为自恋的前提是自我认识,那喀索斯式的自恋,恰在于没有自我认识而沉浸于自我影像的迷恋。
但笔者以为,因为在一些问题上的混淆,使得米达勒的回应没有预期的有效。敏感是局部的,还是整体性的?敏感是先天的,还是可以后天习得的?其实对这两个问题,米达勒都有论及,他承认敏感是局部的,也相信敏感起码部分是可以后天习得的。这是什么意思呢?比如说,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人对于什么都非常敏感,常常是“敏于行而讷于言”。就局部的敏感而言,我们能想到的一些天才人物,比如《美丽心灵》中的纳什,他敏感于数学,并陷于疯狂,给他身边的人带来诸多不幸。英国那一群浪漫主义诗人也多半如此,它也许有益于人类社会,但于亲密关系中,却乏善可陈。也就是说,这些人,敏感于某些东西,且有大成就,但对其他东西则缺乏敏感。米达勒显然是用某些敏感于他人感受的局部性的敏感以偏概全地论证了敏感的人更能与人共情。实际上,有些敏感完全是自我中心的,不会因为是适当地使用,就是非自我中心的。而试图通过诉诸人类总体幸福的功利主义原则,那争议就更大了。
电影《美丽心灵》剧照。
第二个问题:敏感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有些敏感性是先天的,这毋庸讳言。比如一些生理性过敏,花粉过敏之类。有一些敏感是后天的。比如一个自行车手敏感于车子的平衡与速度,一个乐手对于声音的感知,在某种程度上都是获益于训练。马克思不也说过,是音乐塑造了音乐的听众吗?但是在解释自恋基于自我认识的时候,米达勒实际上诉诸于真实自我与虚假自我的区分,这个真实自我来自哪里呢?似乎更多来自于先天的遗传与本能。虚假自我来自于社会规范对于个体真实自我的压抑。后天习得的敏感得自社会性的训练,这种训练更多是一种普遍规范的内化。
《拥抱你的敏感情绪》,[英] 伊米·洛 著,何巧丽 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20年10月。
当然,更严格讲,是特殊与普遍的统一。对米勒达而言,规范“碾压了个性与独特性”,这实际上蕴含着,后天习得的敏感不是真实自我的表现。因为我们总是能够设想,某个人的敏感不是来自于他本身就爱好的东西,而是来自于不得已的强制训练。比如,一个杀手敏感于在何时下手才能最好地置人于死地。虽然这部分来自于他天赋的本能,比如身体协调性、体力等,但不能完全归于天赋。于此,他要么否认敏感可以是后天的,但这违背常识,要么承认敏感可能是后天的,要么真实自我的概念就变得可疑了。
敏感的历史性
从天赋来讲,很多事情上,犹太人和雅利安人,汉人与满人,今时人与唐宋人并无本质差异。但对于小脚的敏感,对于辫子的敏感,差异极大。我们可以设想一个纳粹党人对于一个犹太小孩的将入于井,并无儒家所谓道德上的恻隐之心。今人几乎无法欣赏小脚的美,也无法敏感于剪辫与留辫的惧与怕。再比如,近几年颇受关注的女性主义议题中,性骚扰的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就有,为何以前的女性对此更多是默认或者忍受,是因为她们更不敏感吗?显然不是,这里有观念的教化与普及作用。
《就算敏感点也无妨》剧照。
这些都揭示了我们所谓敏感性所具有的社会性与历史性。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仅仅局限于生理学与心理学,在我看来是远远不够的。米达勒提到高敏感者要自我承认,也抽象地提到,我们要创造更利于高敏感者的环境,承认他们的独特性。但他显然更在意一种修身功夫,这种修身功夫,更接近于我们熟悉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逻辑。好像这些都可以在一种任何时期、任何地点实现一般。这其实与我在上一节所讨论的真实自我与虚假自我的问题联系在一起。作者说,要发现自我,承认自我,好像本来的东西就是更好的东西,好像一定就有一个本来就可以命名为自我的东西,我们只需要照料好它就可以了。
《细腻的人:高敏感人群如何摆脱精神内耗》,[日]武田友纪 著,高钰洋 译,九志天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22年9月。
但这样一种观念,不就是作者一开始就要批判的笛卡尔式的实体自我观念的翻版吗?虽然笛卡尔那里的实体更侧重于理性,而米达勒更强调身体与情感的维度。但在固有一个实体化的自我这一点上,两者没有本质区别。他们都相信,我们通过反躬自省,就一定能够找到这个本真的自我。但实际上,人类是在历史中不断进化的,个人,进而个人所谓的自我也是一个不断编织着的信念之网,自我是不断生成的自我。用中国传统哲学的观念讲,米达勒所持有的观点是一种复性说,就是说我们有一个“本性”,我们在七情六欲中迷失了自我,所以要通过“性其情”来恢复“本性”,但在什么是我们的“本性”上,就言人人殊,今日说是欲望,明天就可能是纲常了。与之相对的是成性说,后者则相信,我们可以在“苟日新,日日性”的实践活动中,向着未来,不断生成着我们的“自我”。虽然我自己更倾向于成性说,但也不必持此为确论来批评复性说,仅就提供一个可以与之对照的说法,就可见出这样一种看似颇有道理的说法,内在的说理,其实还有颇多可以争辩的地方。
而且我们看到,一个高敏感者的自我的实现,或者完全的自由,是不可能单独实现的,因为在特定历史阶段,它被社会机制系统性地扭曲。所以对高敏感者的承认,也有一个社会性的维度。这不是说,这个阶段高敏感者就不能有所成就,而是说,一般而言,他们成就某事的代价会更大。其实,这也就要求我们不仅需要从心理问题的角度思考高敏感特质,也要从社会问题的角度切入,建设一个更加细腻友好的人际环境。
作者/黄家光(温州大学人文学院教师)
编辑/走走 王菡
校对/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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