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批判遗产研究是文化遗产研究领域最具思辨性的学术方向,采取更具批判性的角度与遗产打交道,意味着将人们的重点从我们应“如何”保存遗产,转到“为什么”人们选择这样做。这是“批判性”遗产研究最重要的目标:揭露产生遗产的各种过程,从而允许公众从他们自己的社会、历史、政治和经济背景来理解遗产。伦敦大学学院考古研究院(IoA, UCL)文化遗产学教授、英国艺术与人文研究委员会遗产领域首席研究员罗德尼·哈里森(Rodney Harrison)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批判性思路》一书是这一领域的最有影响力的代表著作之一,本书特别选取了该书的导言部分《遗产无处不在》。
以下内容节选自《文化和自然遗产:批判性思路》,较原文有删节修改,已获得出版社授权刊发。
《文化和自然遗产:批判性思路》,[澳]罗德尼·哈里森著,范佳翎、王思渝、莫嘉靖、沈山、张力璠、韩博雅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5月版。
遗产是什么?
今天,遗产成了一个宽泛不定的名词。从建筑、古迹、纪念碑等实体,到歌曲、节日、语言等非物质性事物,皆可冠以遗产之名。它经常以正面的姿态出现,而揭开这层外衣,我们可能会发现它成了营销的招牌,用于兜售房屋(“时代特征”“历史街区”“被列入二级保护”)、食物(例如“通过欧盟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法律认证”),还有肥皂(“含甘油保湿成分、经三道碾磨工序的经典遗产品牌”)。总之,不管大的、小的,雄伟的、简陋的、“自然的”或人造的,都可纳入“遗产”的范围内。
遗产既可指代整个景观,也可以表示考古遗址的骨、石、木炭碎屑,既能形容雄伟的宫殿,也可以用于普通的住宅,从原野荒地到现代城市景观,无不囊括其中。遗产的概念既包含了国家怎样建立自身与历史、与历史创造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反映出大大小小的地区是如何介入当下的历史创造过程的。广受国际社会关注的那些全球化与正在全球化的进程,越来越体现在遗产上。可以说,遗产是在一系列规模不等的时间、空间和体制下运作的。
为了说明其范围之广,我们可以看看2002年联合国“文化遗产年”教科文组织罗列的遗产类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未注明日期〕,包括有:
● 文化遗产地(包括考古遗址、废墟、历史建筑)
● 历史城市(城市景观及其组成部分,以及城市废墟)
● 文化景观(包括公园、花园与其他经过改造的景观,如游牧地带和农场)
● 自然圣地(受人敬畏、重视而无人为改造迹象的地方,例如圣山)
● 水下文化遗产(例如沉船)
● 博物馆(包括文化类博物馆、美术馆与故居)
● 可移动文化遗产(绘画、拖拉机、石器与照相机等各种各样的物品,包括不在考古背景内的任何可移动物品)
● 手工艺品
● 文献与数字遗产(包括数字档案在内的图书馆藏档案及物品)
● 电影遗产(电影及其传达的理念)
● 口头传统(以口头而非书写的方式世代相传的故事、历史与传统习俗)
● 语言
● 节庆活动(节日、嘉年华及其所体现的传统习俗)
● 仪式与信仰(仪式、传统习俗与宗教信仰)
● 音乐与歌曲
● 表演艺术(戏剧、舞蹈与音乐)
● 传统医学
● 文学
● 饮食传统
● 传统体育与游艺
尽管罗列的种类已经多如牛毛,但也只包括那些教科文组织认为或能归入文化遗产名录的事物,至于各种各样的自然遗产,还有那些出于种种原因不具备入录资格的遗产,根本不在考虑之列。不管怎样,通过这份名录,我们可以感受到“遗产”所概括的物品、场所、实践的数量之大,或可视为21世纪前夕的“官方”用法。
同时,它引入遗产的一个核心概念——归类(catogorisation)与列入保护名录(listing) 这里我用了“列入保护名录”一词,但别的地区或国家可能会用“指定(designation)”“提名(nomination)”“注册(inscription)”等说法。不管哪种情况,都是指代那些为了给某个物品、场所与实践予以法律或程序上的保护,对其进行辨认、描述的做法。。至少在那些管理遗产的机构看来,归类、排序、列入名录,还有随之而来的保护并(或)建档,是所有“遗产”的必经之路。
我当然不是第一个评价“遗产”范围宽泛的人。大卫·洛温塔尔(David Lowenthal)在他的批判性著作《过去宛如异乡》(The Past is a Foreign Country)中写道:“20世纪80年代的景观满是‘攀爬的遗产’。”(1985:xv)这本书出版以后,我们依旧看到以“遗产”之名被定义、保护和展示的物品、场所与实践——无论是数量还是种类——都在疯狂地膨胀。在我看来,今时今日遗产的独特之处,和为它赢得“遗产”称号的特征或特质其实没有那么大的关系,反而在于遗产过量,在于“遗产”一词所能刻画的事物的庞大数量,以及被划归为遗产的“事物”(我用它来指代实体的与非物质的遗产)种类的飙涨。
在这里,我觉得有必要稍作提醒。长期以来,我们都将遗产视为历史遗留的事物与传统,但在晚现代,定义、管理与理解遗产的方式在很多方面有其自身的特点。另一些和遗产相关的观念甚至可以追溯到更早时候。启蒙运动以后,对何为“现代”的追问形成一股思潮,历经变化,从中衍生出遗产的某些观念。这些关于遗产、关于何为过去和现在的旧理念,经常与近来兴起的理念并行。因此,尽管遗产的概念在不断进化,但如何理解遗产经常是一个模棱两可、无法捉摸的问题。这也是为什么要对当代社会的遗产采取批判性思路的主要动因之一,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开始明白某个概念在它出现的特定情境中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以及这个概念给特定场景带来了哪些独特的知识/权力的集群效应。
在什么样的情境下使用遗产这个概念,确实十分关键。遗产除了可以用来表现某些深受喜爱或具有商业、政治或社会价值的事物以外,还会在人们认为某些物品和实践有危险或处境不妙而为之奔走呐喊时,被屡屡提起。所谓的危险,有时不过是时间间接带来的后果,如遗忘、腐烂、侵蚀或日久失修,更常见的威胁是拆除或破坏活动,如拆毁某座建筑、砍倒某棵大树、挖矿造成的景观破坏,乃至某个动植物种类的消失、战争期间对某群人的屠杀行为。破坏、损失、衰败对遗产构成潜在或真实的威胁,使得遗产与保护运动之间有着历史上和政治上的联系。一座建筑或一个物品即便没有危在旦夕,也会在未来存在某种风险的假设下被列入遗产名录,受到法律或名录的保护。
一般人印象里的遗产往往是一种积极正面的特质,它表现出与过去存在某种关系,与我们怎样对“物品”和传统进行分门别类有关。而且,它往往传递一种危机感——或至少某种脆弱感——和某些特征,因而与日常事物区别开来。更重要的是,今天遗产概念之所以特别,在于它被用来描述形形色色、种类繁多的事物。为了辨认、保存、管理和展示各种各样的遗产,一个“产业”应运而生,并在当代全球社会的运作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因此,当我们思考何为21世纪初的世界公民时,遗产必然是一个核心问题。这不仅因为政府在用纳税人的钱来保护遗产,更重要的是,我们通过过去来想象未来、创造未来,而过去则是由今天的遗产所塑造的。
过去四十年里,属于遗产的物品、场所与实践在全球范围内急剧增加,由此催生出新的产业、职业,引发知识界的广泛思考。尤泽尔(Uzzell 2009: 326)对遗产研究有过生动的描述,说它是“从多个学科学者之间的重重关系中诞生的私生子,由从业人员和相关机构抚养成人”。但正因为与其他领域牵扯不清的关系——特别是旅游业与休闲产业——遗产研究常常处于弱势地位。在历史学家眼里,遗产这个产业,做的好的话是历史的推广者,若做得不好,反而制造出“糟糕的”历史(Lowenthal 1985,1998)。建筑史学家与考古学家看到遗产的真实性与意义问题为了国民教育或政治方面的便利而被简单化,对这种做法表示不安。
而社会学家、文化研究的著述者指出,历史在物质层面的选择性是晚现代社会固有的特征,理应得到我们的尊重。地理学家则从城市研究、城市规划的角度,通过遗产与复兴、上流化等进程的关系来切入这个课题。而对于生态学家、生物学家和自然地理学家来说,他们关心的是生物多样性、生态可持续性。因此,遗产研究这门学科并不是从当前哪个学术领域自然发展而来的。它的兴趣点十分广泛,研究范围既包括我们选择保护什么及为何这样选择的问题,同时涵盖历史的政治学、遗产的管理过程,以及纪念行为与公共记忆、个人记忆之间的关系,但就目前而言,它并没有在任何一门学科里“安身立命”。
从我个人角度来看,这种现状有利有弊: 一方面,它导致遗产研究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没有得到学者的“严肃”对待;但另一方面,对于这么一个与“现实”决策相关的跨学科领域新星来说,这种局面又可以提供源源不断的创造力和活力。
或许有必要提出一个更基本的问题: 我们为何热衷于为跨学科遗产研究界定“领域”?过去,遗产研究往往放在某个高度专业化、界限清晰的科目下进行,阻碍了我们将遗产视为当代具有全局意义的全球性现象。考古学家感兴趣的是考古遗址与遗物的对话;而历史学家则热衷于推广准确无误的公共历史;人类学家关注遗产与传统两者的关系;地理学家则着眼于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而对于生物学家和生态学家来说,动植物保护才是他们的研究重点。此外,遗产很大程度上受市级、州级和国家级法律的驱动,同时受制于本土的、区域的乃至国家的身份构建及文化经济建设过程,这意味着我们很少会越过国界、寻求共同的关切。
澳大利亚原住民等少数民族、非西方族群的案例,为文化遗产、自然遗产的定义和管理方式提供了另一种模式(甚至表明这两类遗产并没有区别),给内涵多样的理念集合增添另一重要而极具特殊性的补充。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说明,为何我们会倾向于用全局性的、比较性的视野来看待遗产。我将在书里谈到,当代国际社会对遗产问题的反应——无论要保护的是某个历史景观、物种、濒危语言,还是一小堆史前石器——归根到底都是由一系列共同关切引起的,这些关切与我们对全球化、对晚现代处境的体验有关。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些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尤其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及其咨询机构——在工作中散播了遗产的某种思路连带其背后的一系列价值判断,使之成为今天遗产管理中普遍应用的一套共同语言。从香港到南京,从约克到楠塔基特,从阿纳姆地到瑞士,遗产日益受制于同一套理念体系,由它来正式界定遗产和支配遗产,而这套体系渊源于现代欧美世界关于过去与现在两者关系的理解,来自对排序、归类的渴望,以及晚现代社会对脆弱、不确定性与危险性的执念。
这种思想难免与别的地方、区域和国家的遗产观念产生摩擦,继而引发一系列重大挑战,最终导致遗产管理“通用”系统的创造性变革。遗产作为全球性现象已渗透到各个方面,从根本上影响了我们对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塑造或重建,与此同时,它对当代全球社会保有强大的文化影响力,可见,如何促进对遗产的共同关切并进一步关注这些关切,已是一项紧迫的任务,而且早就该付诸实践。
我把遗产的历史分为三大阶段,前两个阶段主要以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欧美为背景,第三阶段则是遗产对20世纪后半叶遗产全球化话语兴起、遗产的社会与经济情境变化的回应。我认为,20世纪80、90年代关于遗产的学术争论极大地影响了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遗产实践及数十年来遗产的呈现方式。其中一个重要的学术批评指出,实体的物品及建筑成了遗产的主体,导致非物质性的文化价值遭到忽视。但我认为,遗产的官方实践和学术研究反而越来越疏远实体的“事物”,逐渐被遗产话语所占据。我把这称作遗产研究的“话语转向”。尽管这种话语转向促使人们开始关注遗产的知识/权力效应,注意遗产的辨认、展示和管理过程,但也牺牲了实体事物具有的重要情感因素,降低了历史的物质遗存对当代人的影响力。
尽管有评论援引澳大利亚原住民和非西方背景的遗产模式作为另一种选择,但遗憾的是,他们没能领会这些传统在理解遗产的方式上多么有意义,在后者看来,遗产是在人类和其他一系列人或非人行动者、人类和环境进行的对话中诞生的。受此启发,我觉得有必要重新考虑遗产的情感因素和物质性。建立遗产的对话模式,意味着以关联性为本体、实现遗产决策过程的民主化。这样的遗产研究和理解模式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启示,让我们知道可以如何应对当代社会铺天盖地的历史遗存,同时把遗产与可持续性、环境变化等更大议题联系起来。这种对话模式隐含了对待他人的一种道德立场,传递了这么一种信念,即肯定和尊重别人的观点与世界观是对话的重要条件,它还指出如何把遗产与当代社会、经济、政治和环境方面的紧迫问题联系起来。
遗产有着自己的发展过程,具有很深的历史渊源。在承认这一点的基础上,我认为遗产研究的新思路是从20世纪中叶的“记忆崇拜潮”中形成的,这股记忆热潮兴起于“二战”后的北美、英国与西欧,70年代以来后工业社会发生一系列变化,在此推动下,这种新思路迅速发展。我在别的地方对这一系列变化做过总结(Harrison and Schofield 2010),借此强调它们是如何影响晚现代的我们介入历史的方式的。这些变化包括:
● 去工业化进程
● 新型信息技术与电子媒介的发展
● 技术全球化,以及它与生产模式、消费模式的转变的联系
● 普遍的大规模移民,以及与之相关的(资本、技术、劳动力、企业)跨国主义的兴起
● 资本主义的新模式,包括更为灵活的资本积累与分配形式
● 与变化加快、“加速”感有关的时空体验的变化
(Harrison and Schofield 2010:128)
我的目的是把遗产全球化置于20世纪下半叶至21世纪初的历史、社会与政治背景之中。遗产研究提出一系列学术批判,影响了自身过去四十年的发展历程。但我认为,由于批评仅仅针对某些主题,尤其是表征政治与意义建构的话语过程,这种影响十分有限。诚然,这些研究不乏真知灼见,但我认为,我们需要为遗产研究这门新兴学科建立一系列宽泛的批判性议程,进一步兼纳遗产的情感因素,更好地回应遗产被卷入当地和全球发展进程的现象,以及涉及遗产的各种行政管理网络的权力分配问题。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只注册|大只500代理 » 泉州申遗成功,我们对过去的想象是由今天的遗产所塑造的_金牌大只是什么网站